《热血江湖:二进宫后,他已无所畏惧》 第1章 在线阅读
做个俗人,贪财好色。
这是我从里面出来后的一个感悟,这些年也醒悟了很多,出来的时候也有不少道上的人找我。
但我还是选择当个俗人过完这生。
我拒绝了成箱的红色钞票。
也拒绝了豪车接我出来,而是选择坐公交车离开。
说起来。
我走这条路,可能真的是命中注定,逃不掉,也躲不掉。
最近看了几个文,里面的主角各种讲义气,各种为兄弟两肋插刀,看着感觉很好笑。
那是给小孩子看的?知道什么叫江湖吗?知道什么叫人性吗?
江湖是凭借义气、正义,这两个字就能风生水起?
江湖,玩的是脑子!
接下来要讲的故事,各位不要模仿,不要憧憬,我带大家体验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江湖,奉劝各位,不要走这条路,没有好下场,为的是让各位踏踏实实做人,路再艰难,也要坚持下去。
好了,废话不多说,咱们现在开始正文。
我呢,大名韩满江,在塞北地区著名的‘匪城’出生,我们这个城市之所以被称为匪城,就是旧社会时期,满山都是土匪,后来新社会也出了不少道上的传奇人物。
而我出生的那天,正是一代枭雄‘叶红人’游行这天。
至于叶红人,可能有人知道,那是可以和关外乔四爷齐名的存在。
甚至两人之间有剪不断的关联。
我爸本身就不是什么好鸟,年轻的时候成天酗酒,和一帮狐朋狗友各种鬼混。
那个年代崇尚的是谁拳头硬,谁就是爷!
后来娶了我妈也丝毫没有收敛。
我出生的那天,别的小孩都是一家人堆在医院门口,紧张中带着喜悦,期待着新生儿降临。
而我出生的时候,手术室门口站着十多个壮汉,各个都留着板寸。
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。
这导致医生出来后,原本脸上的笑容,换成了紧张,甚至忘了报喜。
都说小孩出生的时候,需要采生。
所谓采生,就是除了工作人员以外,第一个抱孩子的人,便称做采生。
这个采生的人十分讲究。
因为每个人的气场不一样,采生就会影响孩子将来的命运。
而第一个抱我的人,正是浑身是血的我爸。
听我妈说,他当天去街上参加了叶红人的游行,去最后送一程。
那个年代,无数的男人都想着被叶红人看重,而无数的女人都想钻进叶红人的怀里。
这样一位传奇人物游行准备枪决。
我爸和他弟兄这种人,自然是不会缺席。
参加游行的时候,有一伙人关外人侮辱了叶红人,我爸和他兄弟气不过,于是和这一群关外人打了起来。
得知我出生了,于是满身是血的匆匆来到医院。
因为受叶红人的影响,混的这些人都把叶红人当作偶像,再加上我出生这天,就是叶红人枪决这天。
于是给我取名满江。
因为‘满江红’嘛,我也不知道他咋想的。
因为我妈的基因问题,导致我长相很清秀,看起来人畜无害的。
在我八岁那年的一天晚上。
我正在睡觉。
外边突然响起了一阵剧烈的敲门声,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。
当时我们住的还是我爷爷厂子里分下的平房,类似四合院的那种院子,家家户户都是在一个院子里生活。
我妈以为是我爸回来了。
嘴里还抱怨着敲门声这么重,但开门之后,我妈却是传来一阵惊呼。
接着就哀嚎起来。
动静很大,几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吵吵着,一边骂一边殴打我妈。
我赶忙下了床,来到门口处。
却看到我妈已经被打的满脸是血,脸上全是泪水和鲜红的血液。
几个纹着过肩龙的男子抓着我妈的头发。
见到这一幕,我傻了。
是的,我没有愤怒的冲上去。
可能有人说我怂吧。
我当时只有八岁,完全被这种血腥的场面吓的全身颤抖。
也是从那时候开始,我之后在动手前,都会莫名的颤抖。
控制不住的那种。
有人说是兴奋,有人说是紧张。
我也不清楚。
哪些男人看到我后,露出了笑容,笑着骂道:“这还有个小比崽子!”
他们没有因为我们是妇女和孩子而手下留情。
对着我们一顿拳打脚踢。
我妈用她那不宽阔的身子死死的搂着我,尽量让拳头全部落在她身上。
当时我哭了,我鼓起勇气,对着他们喊,让他们不要打我妈了。
但我越是喊,他们就越是兴奋。
他们的口音是关外口音。
下手完全不留手。
一边打一边让我妈还钱,我妈也是哀嚎着问道,到底是什么钱?
一问才知道。
这伙人就是我出生的时候,我爸观看游行时打的那伙关外人,当时把其中一人打进了医院,成了残疾,而这个被打的人,有个小舅子,当时在监狱里,出来后知道自己姐夫成了残疾。
于是找上了门。
得知是仇家找上了门,我妈哭着把家里全部的积蓄,三千块钱,全部都给了对方。
但对方嫌少,继续殴打我们母子。
最后我妈只能给我爸打电话。
而我爸却在自己开的台球厅里喝酒,得知这消息后,风风火火的就冲了回来。
但当时,和他一起喝酒的只有三个人。
我当时的想法是,只要我爸回来,我和我妈就得救了。
然而在我见到他的时候。
他拿着一个‘稿把’身后跟着两人,就打进了家。
看着我和我妈被打成这样,他怒火中烧,在他们那个年代,出来混,讲究的是祸不及家人。
那人的小舅子动了我爸的家人。
他瞬间没了理智,拿着‘搞把’对着那些人玩命的砸了上去!
为首的那个小舅子,被我爸砸的头被血液染红,没有一点空白的地方,人已经晕了过去。
但我爸疯了一样,没命的砸个不停。
嘴里还一直重复着,动老子家人,我弄死你!我弄死你!
眼看就要出人命了。
我妈死死的抱住我爸,让我爸停手。
他的两个朋友也是拉开了我爸。
拉开了是拉开了,但那人没了动静,当天夜里,我爸带着我妈和我,一家三口连夜从城里跑到了县城。
不管对方死没死,被抓住判的轻不了。
就这样。
我转学了,从市小学到了县城小学,三年级就转学,导致我学习一落千丈,和周围同学的差距越来越大,我也越来越内向。
和同学们在一起,我感觉我就外来人。
甚至因为我穿着可能稍微的好一点,毕竟是城里小孩,在那个年代,家家都过的一般,县城里和城市里的穿着也就更不相同,很多县城的兄弟肯定会骂我,城里人就有优越感?
我不觉得是优越感。
在大家都一样的时候,你不一样,你就是另类。
他们会没事往我身上扔泥巴,看着我的小白鞋会故意踩我得鞋,而且我是转学过去的,没有什么新朋友。
每当我看着他们玩的时候,我都发自内心的想加入。
但我一过去。
他们就会换一个地方接着玩。
那段时间,我很讨厌上学,因为大家都排挤我,老师嫌弃我学习不好,跟班级拖成绩,而且是借读生。
但我不敢和我爸妈说,我也不知道我当时到底在怕什么。
唯一让我有点心里安慰的是,我们班里有个女孩。
她留着一个黑黑的马尾,皮肤白皙,而且一个樱桃小嘴看着就很好看,而且身材高挑,一双大长腿十分的出众。
夏天见过很多次,一双美腿纤细修长,腿型也很直溜,身边说不上是多前凸后翘,但也是小荷才露尖尖角,盈盈可握。
她是我们的班长,叫孟筱雨。
当时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,只是觉得看着她,世界好像就很美好。
因为她会对我笑,那是我见过最美好的笑容。
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。
在我上六年级的时候,我爸被抓走了。
因为故意伤人,导致重伤两人,被判了十年零六个月。
进去的时候。
我爸什么都没有多说,只是神色复杂对着我说道:“知识改变命运,你给老子好好读书,不要走老子的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