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五岁的时候,被警察找到,送回了亲生父母身边。
我亲生父母身边依偎着一个跟我一般大的小女孩。
她叫刘思彤。
是我爸妈当成掌上明珠养了五年的假千金。
上辈子她害我被亲生父母厌恶,被养父母放弃,我这次回来,是找她报仇的。
刘贺,文蔷,刘思彤,三个人抱一起,多么甜蜜的一家三口。
上辈子我是多余的,拼命想融入其中,最后却适得其反。
亲生父母不喜欢我,最后连养父母也放弃了我。
现在我依旧站在了这里,看到了跟过去一模一样的画面,我依旧是多余的一个,不过我再也没有融入其中的想法了。
我就是来报复刘思彤的。
我的爸妈,她想要,我都给她,我不要了。
送我回家的警官拿着一张纸,递给刘贺:“经过检验,丁玲是刘贺先生跟文蔷女士的亲生女儿。”
文蔷终于动了,她从沙发上朝我扑过来:“我的女儿——”
刚刚她在沙发上审视了半天,听到警察说做过了检查之后,她才有所动作。
跟上辈子一模一样。
可能她对亲生女儿还有点感情,但不多。
刘贺抱着刘思彤,也朝我走了过来:“以后爸爸再也不会把你弄丢了。”
我亲生爸爸对亲女儿的感情,还不如文蔷,毕竟刘思彤是他白月光的女儿,他心里宝贝的是刘思彤,不是我。
这一辈子,我爸要是还想用我外公的钱,养大白月光的女儿,算我输。
谁敢信,我是被亲爹扔掉的呢?
我抓住警察叔叔的手,怯怯的道:“叔叔,这个叔叔是不是坏人啊,他身边的阿姨跟上次那个不一样。”
刘贺的脸色一僵:“你胡说什么?”
文蔷的眼泪一下凝固住了:“你说什么?”
我指着刘贺跟刘思彤:“这个叔叔,这个姐姐,跟她妈妈在一起,我有照片。那天不是这个阿姨,我跟我爸爸妈妈一起看到的。”
刘思彤一脸懵懂无知。
刘贺和文蔷的脸色一起变了。